笔趣阁 > 野性的呼唤 > 第7章 呼唤之声

第7章 呼唤之声

作者:(美)杰克·伦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iquge.ca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巴克只用了五分钟的时间,就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使他的主人不仅还清了债务,而且还与同伴一道,深入东部,去寻求那传说中谜一样的金矿。传说中的金矿,它的历史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一样久远。许许多多的人曾经寻找过它,可却没一人能找到,且不少人一去就没再回来。这座金矿,充满了悲剧色彩,被一层神秘之纱罩着。究竟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它,没人知道,古老的传说中也无记载。人们只知道,最早那儿有一间古老破旧的小木屋——“谜屋”,垂死的人曾发誓确有其事,并发誓小木屋所在就是金矿所在,他们还拿出不同于北方任何地方已有的金块来证明所说非虚。

    但是,没一个人能活着找到小屋,而死去的都不再活过来。于是桑顿、汉斯和皮特,带着巴克与另外几只狗,沿着东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去寻找那些优秀人物没能找到的金矿。他们沿着优肯河跑了七十六里,然后又左转进入斯蒂奥特河流域,又穿过梅约和麦克斯神河,一直到了斯蒂奥特河的源头,一条蜿蜒如蛇的小溪,横亘在标志着大陆屋脊的山峰之间。

    桑顿从不依赖他人与自然。他面对茫茫荒原,毫无惧色,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就能够在深山老林,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想在哪儿住就在哪儿住。他好像一个长居于此的印第安人,无忧无虑,一路以打猎为生。若一时猎不到食物,他也不急,依然悠闲自在地前行,他确信早晚都能猎到食物。因为,此次东行,他们惟一的食物,便是肉。雪橇上全都是物品,不是弹药便是工具。他们就是这样信心无限地走向无限的未来。

    过了一月又一月,他们在无人知晓的深山荒野中来回搜索。这里荒无人烟,然而此地若真有“谜屋”存在,此地就应有人的足迹。他们在夏日的暴风雪中,越过一座又一座的分水岭,又在午夜的太阳光下,站在丛林与积雪之间裸露的山顶上颤栗。他们走出夏天满是蚊蝇的山谷,在冰川脚下,摘采鲜花与果实,这花果与南方的花果同样鲜艳,同样诱人。这年秋天,他们来到一片阴森恐怖的湖泽,这儿十分寂静,似乎曾经有野鸟栖息过。然而此时,没有生命,甚至连生命的迹象也没有。阵阵寒风吹过,背阴处冰雪遍布,波涛呜咽着,拍击着荒漠的湖岸。

    又一个冬天,他们漂流在以前曾有人来过的如今已被淹没了的小路上。一次,他们来到一条小路旁,小路沿途的树木上刻着标记。这是一条非常古老的路,好像“谜屋”就在小路前方。可小路既没头,又没尾,是那么得神秘。到底是谁开了这条小路,他们为何开辟它,也同小路的无头尾一样令人不解。还有一次,他们偶然发现一个古老的小猎屋,风吹日晒,日月研磨,小屋已破烂不堪了。桑顿在屋里一块朽烂的毛毯残片中,找到一支长筒火药枪。他知道这是在西部开发初期使用的霍德森湾公司生产的枪。当时这支枪的价值相当于和枪身一样高的平堆起来的水獭皮。除了这些发现,当初是谁来到这儿,在这儿造了这间小木屋,又是谁为什么把枪藏在毯子里,这一切都是不解之谜。

    当又一个春天到来时,他们四处漂泊,没有找到“谜屋”,却意外发现了横在一条阔谷里的一处浅金矿。这里的黄金,仿佛是煎锅底上的一层黄油,暴露在外面。他们不再往前寻找了。只要他们每天工作,淘出的金砂和金块,价值就达几千美元,于是他们天天干活。淘出的金子缝在鹿皮袋里,每袋五十磅,码在桦树造的小屋外面,就像堆木柴那样,他们像神话中的巨人,天天辛勤劳作,随着一天天如梦中云烟似地逝去,黄金也梦似地越堆越高。

    几条狗除了不时拖回桑顿的猎物外,无所事事。巴克于是在火堆旁久久沉思。由于这许多的空闲,那短腿的主人便又时常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巴克坐在火堆旁,眨着眼睛,他的心却同那个短腿主人一起到另一个世界遨游去了。

    这另一个世界极其恐怖。巴克凝视着主人把头放在两膝之间,他的双手还紧紧地抱着头,巴克发现,主人睡觉时,不时在梦中惊醒,惊醒之后,总要恐惧地向黑暗中张望,并往火里添几块木柴。他看到主人去海岸,看到主人沿岸捡一些贝壳吃,可吃的时候,又不住地四处张望,像是有人马上要来袭击他似的。他随时做着准备,一有风吹草动撒腿就跑,像风那样快。他们在森林中悄无声息地走着,巴克紧跟在主人的身后,他俩都警觉地四处注视着,竖起两耳,鼻子一张一翕,他俩的听觉和嗅觉,同样灵敏。主人跳来跳去,有时跳到树上。主人在树上走,犹如在平坦的地面上行走一样,快捷而稳当。他手抓住这根树枝,用力一摆,身体就到了另一棵上,无论两树枝间有多远,有时甚至有十几尺,他也能轻松跃过而不掉下来。巴克记得,好几个晚上,主人手抓树枝呼呼大睡,他却在树下为他放哨到天亮。

    与这个主人的幻觉关系最为密切的,仍然是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这召唤令巴克坐卧不安,使他产生一种奇怪的欲望,也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欢喜。他被那感觉激动着、鼓舞着,但不知为何会这样。有时他循着声音去追寻,又有时他会柔声呼唤,或挑衅般地大叫。有时,他把鼻子贴在冰凉的苔藓上,或长满青草的黑土上,欢喜地闻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有时,他连续好几个小时蹲在长满蘑菇的大树后面,睁着眼睛,竖着耳朵,密切关注周围的动静,他藏在那儿,守候着,期待着,似乎要突然抓住这呼声,给它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疑惑,不知为何要这样做,但他又不得不去做,无需去追究缘由。

    这种难以抵御的冲动,紧紧地抓住他。有时,他正懒洋洋地晒太阳,和煦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忽然他抬起头,竖着耳朵,凝神定气,仔细地聆听着,随即跳起来冲向远方。他在森林里、旷野中,不停地奔跑,一跑就是几个小时。他还喜欢悄声潜入林间,窥视枝头小鸟的生活。他最喜欢的,还是在夏日的午夜,跑到森林里去聆听林间那雄浑的深沉的催人入眠的瑟瑟的风声。像读书那样,去读大自然的各种符号、各种声响,去寻找神秘的呼唤,那时时伴他左右、常在梦中呼唤的他的声音。

    一天夜里,他突然从梦中惊醒,连忙跳起来,两眼放着光,鼻翼翕动,不停地嗅着,波浪般的毛发竖立着。森林深处,传来一声呼唤,这呼唤异常清晰,异常明确——这是一声长啸,这长啸既像又不像爱斯基摩狗的叫声。这声音和先前听到的一样。于是,他快速地冲出沉睡的营地,毫无动静地向森林深处、向有呼唤声的地方冲过去。当呼唤声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放慢了脚步,四下寻找,每一步都小心翼翼,一直走到林中的一片空地。在这儿,他看到一只又瘦又长的狼,蹲坐在那儿,身子直着,仰面对着前方的天空。

    巴克轻轻走向前,一点动静也没有。可狼听不到却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于是巴克快步走进空地,半蹲下来,紧缩身体,尾巴又直又硬,脚步着地时,十分警惕。他的举止动作,既有友好又有敌意。这种带有威胁的休战状态,是野兽相遇的特点。可巴克的个头太大了,狼转身便夺路而逃。巴克在后紧追不舍。最后,巴克把狼逼到一条干涸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树枝拦住了狼的去路。此时,狼被逼急了,他后腿支着身子,长毛倒竖,咆哮着,注视着,恶狠狠地咬着牙,看着巴克。

    巴克并不进攻,他只是绕着狼转来转去,并表示出很友好的样子。狼对巴克的表现充满了疑惑。同时也很害怕。因为巴克太强壮了,他的个头勉强能到巴克的肩,突然,他趁巴克一松神,转身忽地一窜,又逃走了。巴克毫不放弃,又追了上去。如此几次,可狼太虚弱了,巴克轻易就能追上他。巴克对狼紧追不放,他的头几乎碰到了狼的腰,狼转过身,准备反扑,一转眼却又逃走了。

    巴克最终得到了狼的信任。他们的鼻子碰在一起,相互嗅嗅,他们和好了,以那种掩饰了凶猛外表的扭捏羞涩方式,互相嬉戏着。过了一会儿,狼向前走去,并向巴克示意让他和自己同去一个地方。巴克几乎不加思考地同意了。他们肩并肩,一同走向苍茫的夜幕,他们沿着河床一直走到小河的源头,并穿过山谷,越过苍凉的分水岭。

    他们从分水岭另一侧的斜坡下去,进入一片平原。这儿有森林,有河流。他们从茂密的树林走过,又锳过一条条小河流。他们不断地走,一时又一时,太阳此时已很高了,天气也变暖了。巴克兴奋异常,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呼唤。往昔的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他牢牢地把握着,如同往日牢牢把握梦幻般的现实一样。在那个记忆里,他也曾像今天这样,在一望无际的原野里,日日在奔跑,脚下是未曾践踏的大地,头上是宽阔无垠的天空。

    他们停下来喝水,忽地,巴克想到了桑顿。他坐下来,狼起身奔向发出呼唤的地方。并转身与巴克碰碰头,鼓励他去那个地方。但是巴克转回身子,向来路跑去,那野性伙伴伴他跑了大半个钟头,并不停地叫着,那么温和。可巴克不理。狼停了下来,仰面向天发出一声长嗥,很悲惨。巴克依然不回头,一直向前跑去,叫声渐渐低沉,最后在远方消失了。

    巴克跑回营地时,桑顿正吃晚饭。巴克激动地扑上去,把桑顿扑倒在地,爬在他身上,舔他的脸,咬他的手。桑顿一面亲昵地咒骂着他,一面前后摇晃他。

    整整两天两夜,巴克没离开营地一步,也不离桑顿身旁。但是,两天之后,那森林深处的呼唤又在脑海中响起来了,且比以前更难以抵抗。巴克又开始坐卧不安,他不时想着那个野性的伙伴,分水岭那边的草地以及与他肩并肩跑入森林的情景。于是他又开始外出在森林中漫游。可是那只狼没出现,那悲凉的长嗥也没再响起,他久久地等待,可是一无所得。

    由此,巴克开始整天整夜在外面游荡,寻找他那伙伴。他脚步轻健,不知疲倦,也不知歇息。他沿途捕食充饥。他曾在河里捉鱼吃,也曾杀死一只大黑熊。黑熊捕鱼时被蚊子叮瞎了双眼,正狂躁不安地惊骇地在林中奔跑,巴克扑了上去。熊虽眼睛坏了,可巴克还是与他恶战一场。而这场恶战,则唤起了巴克最后一丝潜伏的凶狠。两天后,他又回到熊的尸体旁,发现十几只野獾正在抢夺尸体上的腐肉,他冲上去,轻松地赶走了他们,还杀死了跑在最后面的两只。

    巴克变了,他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他成了一个杀手,一个食肉的猛兽。他独自一个,凭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在这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成功地活了下来,成了一个强者。他对自己昔日的经历充满了骄傲,并在他的一动一行中显现出来。而他那充满光辉的皮毛,要不是嘴角上眼睑上浅浅的黄毛和胸部正中的一撮白毛,他简直就是一头硕大的狼,比狼族中最大的狼还大。他继承了圣巴纳德种父亲的身高和体重,而牧羊犬种的母亲又使他具有了与此相协调的体态。他延长着长型的狼嘴,他的头,稍宽了些,也像一颗硕大的狼头。他那超常的智慧,是圣巴纳德种和牧羊犬智慧的结晶。他那狡猾和奸诈,是野兽的狡猾和奸诈。

    又加上那在可怕的经历中得来的经验,他成了一头让人恐怖的动物,成了一个食肉动物,完全以肉为生。他身强体壮,精力充沛。每每桑顿抚摸他的后背,会引起丝丝的响声,每一根毛发在与手相触时,都要发出强大的力量,仿佛电流一般。他身体的各个部分,从头脑到身体,从神经到纤维,都达到完美的和谐与最佳的状况。他对任何需要作出反应的人物、声响和事件,都以闪电般的速度去回应。爱斯基摩狗防御与进攻的速度极快,他却比爱斯基摩狗快一倍。他看见或听见什么动静时,很快就有反应。而别的狗,在他反应之后还没有看清,没有听清。他在一瞬间,就能感知、决定、反应。当然,三者是依次进行的,但他用的时间太短了,看上去就像同时完成一样。他的筋肉充满活力,就像钢条一样,瞬间就可投入运动。他的生命力如潮水般汹涌澎湃,不可阻挡,好像要在极度的兴奋中爆炸,流向整个世界。

    “从未见过这样的狗!”一天,桑顿和伙伴们看到巴克阔步走出营地时,感慨道。

    “上帝造他时,模型破了。”皮特说。

    “对,是这样。”汉斯赞同道。

    巴克昂首挺胸走出营地。当他进入森林时,他便成了凶猛的野兽,他猫一般地悄悄潜行,毫无声息,身形若隐若现,像一个飘动的影子。他知道各种动物的隐身术,并学会了。他利用这些技巧可以轻松地从窝里抓住一只松鸡,也能咬死睡着的野兔,还能在半空中逮住一只只迟了半步而没能跳到枝上的松鼠。他的动作是那样快,几乎没有动物能比得上。但他并不随意杀戮,只是在饿了的时候,他才去猎捕食物,他喜欢吃自己动手捕来的野兽。

    秋天来了,森林里出现了大批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慢慢地迁徒到温和的低深山谷,准备过冬。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渴望与更大更凶猛的动物搏杀。一天,他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上,看到一群麋鹿,总共二十来只,为首是一头巨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猛异常,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对手。巴克慢慢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晃动着巨掌般的鹿角,狂声怒吼,小眼睛凶狠恶毒地盯着巴克。

    根据原始野蛮狩猎时代传下的本能,巴克要捕到他,就得使雄鹿与他的队伍隔开,可这谈何容易!巴克在雄鹿那对长角和宽阔吓人、瞬间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刚好够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明白,雄鹿的长角和蹄子,他只要轻轻碰一下,便会叫也来不及地死掉。他必须使雄鹿在他锐利牙齿的威胁下不敢转身,并惹得他狂怒起来,他才有机会进攻。雄鹿开始进攻,巴克假装敌不过又逃不掉的样子,往后退去,诱使雄鹿离开鹿群。可在这时,从鹿群中跑出两头年轻的小鹿,他们在背后袭击巴克,雄鹿趁机回了鹿群。

    野生动物有一种忍耐、执著的精神,这精神像生命一样顽强,不知疲倦,不屈不挠;凭着这耐心,蛛网中的蜘蛛,盘在一起的蛇,还有静静潜伏的猎豹,它们在很长的时间内能静静守候,一动不动。而在捕获猎物时,这耐心更到了极点。此时巴克就是有这种耐性,他千方百计袭击鹿群的侧面,阻挡他们的去路,激怒年轻的雄鹿,搅得携带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宁,这使那领头的雄鹿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巴克充分发挥了他的耐心,他展开进攻,从各个方向,旋风般地向鹿群进攻。使他们时刻处于他的威胁中。他想通过这种办法,把雄鹿与鹿群分开,他在消磨他们的耐性。

    日落西山,天空渐渐暗了下来。秋天的黑夜只有六个小时,那些年轻的雄鹿的耐心越来越弱,他们的脚步随之变得缓慢和不情愿。日渐临近的冬季在催促他们走向那温暖的平原,可他们怎么也摆不脱这个不知疲倦的不让他们前进的敌人。而敌人想要的,只不过仅是他们的首领而已,这与他们整个群体的生命相比,似乎不足道。于是他们放弃了他们的首领,以此换来巴克的放行。

    夜幕降临,老雄鹿看着他的队伍,他熟悉的母鹿,养育的小鹿,率领的年轻的雄鹿,踉踉跄跄地渐渐远去。他低下了高大的头,是那个恶魔,那个有着白而锐利牙齿的恶魔,挡住他的路,不让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躯,经历了漫长而坚强的充满血战与争斗的一生,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个头还够不到他膝盖的动物利齿之下了结。

    由此,巴克昼夜不停地围绕着他的猎物,不让他有片刻的休息,更不让他吃一口食物,喝一口水,好几次,那鹿拼命逃向远方,巴克并不拦截,只是狡猾地跟在后面,他深为对手的这种做法而暗自得意。当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向鹿猛烈攻击。

    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脚步越来越沉重,他鼻子伸向地面,两耳无力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处,一动也不动。此时,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或是喝水吃东西,而他吃饭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充裕。此时,巴克喘着粗气,吐着红舌头,两眼紧盯着雄鹿,他感到事情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同时,他又觉得脚下的土地,有了一种新的骚动。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土地的时候,另外一种生命也跟了进来。森林、河流、空气都为之颤动,这种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也不是听到的,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听觉和嗅觉更敏锐的感觉,这种陌生的东西,让他有些不安,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之后去查个究竟。终于,他在第四天将要过去的时候,扑倒了这头硕大的雄鹿。他咬死雄鹿,美美地饱餐一顿,然后倒头大睡,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顿。如此一天一夜后,他恢复了体力,精神亦变得饱满。他向着营地,向着桑顿,大步流星地走去。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准确地辨认方向,其准确程度,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逊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强烈地感到了这地方发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完全不同于整个夏日存在于这里的生命,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儿了。这已无需那种敏锐的神秘感觉了,他完全可以感受到。枝头小鸟在议论着,林间的松鼠在交谈着,就连微风也在窃窃私语。他好几次停下来,深深呼吸新鲜的空气,空气中的气息催促着他,要他快快回去。他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气息笼罩在这片土地的上空,似乎有灾难发生过了,或是正在发生。当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走下山谷,返回营地时,不由得小心起来。

    在离营地三里的地方,出现了一条新的小路。巴克的心顿时一惊,脖颈上的毛发纷纷竖起,这条路一直通向他们的营地。巴克急忙跑了上去,他的动作轻快而隐秘,他浑身绷得紧紧的,警觉地注视着周围的迹象。周围的树木、空气都在向他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他嗅出来了,陌生的生命正是沿着这条小路进来的。他发现森林意味深长地沉默了。鸟儿不见了,松鼠也藏起来了。他只看见一个银灰色的东西,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树枝,躺在那儿死去了,就好像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瘤子。

    正当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样飘然而过的时候,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侧,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顺着这股气味走过去,发现了尼格。尼格躺在那儿,侧着身,显然死前很痛苦地挣扎过,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身体的两侧露着箭头和箭尾。

    巴克又走了一百米,发现了桑顿那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正躺在路中央,已快断气了。巴克没停下,他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时高时低。他匍匐着爬到营地边,又看到汉斯死在那儿,全身布满了带羽毛的箭。同时,巴克向桦树小屋前面望去,他立刻怒不可遏、情不自禁地大吼一声,自己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让感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这是因为他对桑顿的爱,让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围着桦树小屋的残骸跳舞,突然听见一声极其可怕的怒吼,一匹从未见过的动物凶猛地向他们扑来,这正是巴克。他暴怒了,带着毁灭的疯狂,冲了过来。他第一个冲向最前面的人(伊海特人的首领),把他的喉咙咬开了,血立刻像喷泉一样飞迸出来,巴克不去管他,转身又咬开了第二个人的喉管。他在人群中扑来跳去,撕扯着,咬着,速度之快让土人的箭都无法射中他。他们挤在一起,叫着,喊着,弓箭乱飞,可射中的不是巴克,而是他们自己。有一个年轻的猎手见巴克扑到空中,连忙掷出一根投枪,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那投枪没扎到他,却穿透了另一位猎手的身体,从后背露了出来。伊海特人大惊失色,他们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猛兽,他们撒腿逃向森林,边跑边喊魔鬼来了。

    巴克此刻的确是魔鬼,他紧紧地追在他们身后,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撕开他们的喉咙,让他们的血慢慢流尽。这一天简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他们四散逃去,直到一星期后,残余的土人才聚集在一个低洼的山谷中,计算他们的损失。至于巴克,厌倦了追击,返身回了营地,营地凄惨阴森。他发现了皮特,皮特死在了毯子里,好像还没醒便被杀了。桑顿拼命与敌人抗争,地上的痕迹依稀可见。巴克嗅着痕迹,来到一个深水沟。水沟旁趴着司科特,她的头和前爪伸在水里,为她的主人而死。沟里的水充满了淘金的污物,浑浊不堪,无法看到水里的东西。巴克知道,桑顿就在下面,因为他的足迹到此就消失了,再无其他痕迹。

    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或在营地四周走来走去。死亡,意味着终止,意味着从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知道这些,他明白桑顿死了,不会再出现了。巴克非常空虚,他空落落地,像是饿了,可食物却填不饱它。当他站在土人的尸体前面沉思时,这种空虚的苦痛被暂时忘却了,而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生平从未有过的骄傲。他杀了人,杀了一切动物中最崇高的动物,而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则下杀死的。他看着那尸体,充满了好奇,他们就这样被轻而易举地杀死了。他们比爱斯基摩狗容易猎杀得多。倘若没有弓箭,没有长矛,没有棍棒,他们简直不堪一击。由此,巴克再也不惧怕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武器。

    黑夜来临,一轮满月从树顶高高升起,照在大地上,仿佛是昏暗的白天。守候在水边沉思与悲痛的巴克,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种新的不同于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骚动,他起身聆听,远处传来一丝细细尖锐的嗥叫,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听,那诱人的许多音调的呼唤,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也更紧迫了。巴克决定顺从。桑顿死了,他了无牵挂,人类和人类的要求已束缚不住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杀它们那样,一路以麋鹿为食,从森林与河流处,侵入巴克的领土。他们拥入空地。在空地的中央,巴克兀然独立,如巨石一般一动不动,等候他们的来临。他站在那里,那么巨大,那么沉寂。狼群惊呆了。他们呆在那里,一时整个空地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许久,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扑了过来,巴克稍微一移动,然后猛烈出击,立刻咬断了恶狼的脖子,然后又站定身子,一动不动,仿佛根本就没动过。那受伤的狼在地上翻滚着,呻吟着。接着又有三只狼先后冲了上来,可是即刻又一只接一只退了下来,身上、肩上和咽喉上,血不断地流着。

    狼群不耐烦了,整个围了上来。他们急于扑倒对手,挤挤攘攘乱作一团。巴克以他那惊人的神速和机敏从容不迫地应付着。他后腿支着身体,转来转去又扑又咬,似乎四面出击。但为了防止背后袭击,不得不边战边退,离开水沟,退到河床,一直到一个高高的河岸前面的直角处,这是桑顿为淘金而挖下的。这个拐角三面临墙,巴克只需对付上面的攻击。

    他防御自如,攻击猛烈而残酷。半小时后,狼群败退了。他们有的趴在地上,抬着头,竖着耳朵;有的站在远处,紧盯着他;还有的到水沟边去喝水。其中一只又长又瘦的灰狼,小心地走上前来,表示出友好的态度。巴克认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并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伙伴。他温和地叫着,巴克也报以温和的回声,他们互相触触鼻子,嗅嗅对方。

    接着,一只带伤的老狼走上前来。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可还是坐下来与他嗅嗅鼻子,于是老狼坐下,仰面对满月发出一声悠长的长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长嗥。此时,呼唤准确无误地传入他的耳朵,传入他的心里,这正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来嗥叫。随后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拥在他身后,半友好半野蛮地向他嗅着。那领头的狼发出召集狼群的嗥叫声,向森林跑去,群狼附和着,齐声长嗥。巴克也长嗥,随后和他们肩并肩地跑向森林。

    巴克的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可是过了几年,伊海特土人就发现这一带狼群的种族发生了变化。有些狼的头上和嘴角,长着黄色的茸毛,胸前还有一条白色的花纹。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说的妖狗,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面,异常凶猛、异常狡猾。他们非常惧怕这妖狗,因为他常常在严寒的冬天,偷袭他们的营地,抢他们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袭击他们的猎人。

    到了后来,传说更离奇了,有的猎人离开营地后,再也回不来。即使尸体被找到,他的喉头也已被咬断,而在尸体周围的地上,留有比任何狼的脚印更大的脚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总要追捕麋鹿,但有一条山谷,他们从来不敢进,远远望见就止步。那是妖狗的领地。当深夜人们在火堆旁议论妖狗为何要选择那个山谷时,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泪下。

    但是每逢夏天,都出现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访客,他是一只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可他又与别的狼不同。他独自穿过美丽的森林,来到林中的一片空地。这里,有一堆黄色东西,从腐烂的鹿皮口袋里露出来,又沉入土里。然后那上面长满了杂草,将那黄色的物体盖住。他就在这里沉思良久、良久。离开时,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号,深沉而悠远。

    但他不总是一个。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着他们的猎物来到这片谷地时,人们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在苍白的月光下,在闪烁的北极光下,率领狼群急驰着。他高高地耸立在伙伴之前,跳跃着,粗壮的喉咙发出吼声,唱着一首世界年轻时代的歌——狼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