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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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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暮四合。

    客栈小院飘散着让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叶孤城并未承诺一定会来吃饭, 但还是踩着晚饭点来了。

    不过, 他看到一桌或清蒸或爆炒的螃蟹, 在其诱人香味在鼻尖萦绕不散之际, 那种莫名的别扭感也在心间挥之不去, 似乎被端上桌的不只是螃蟹也能是他本人。

    “先净手开饭吧。”楼京墨保证她这句话绝没有等养肥了宰的意思,仅仅要问要说的事有些多, 也就不急于一顿饭的功夫。

    王怜花笑着没多话,似是准备做安安静静的美男子, 更换了一身不太穿的白色衣物。举手投足间, 像在迎合叶孤城喜洁的偏好,又像是表达了两白相遇谁美谁知道。

    “多谢。”叶孤城看也没多看一眼王怜花,只对楼京墨说了这两个字,谢的是费心准备了一桌菜, 他就着水漏简单洗手净面而入座。

    由于以螃蟹为主打菜, 食用起来相对繁琐, 这一顿饭吃得有些久。

    久到叶孤城快要忘了他来前的坚定想法, 而勾起了封存近二十年的回忆。

    七八岁的时候,他还是叶秩,还没有穿白衣的习惯,一家四口吃饭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

    父亲会教他如何更好地开螃蟹, 母亲会给他夹菜说那些吃了长个子。他会给妹妹剥去虾壳,也信了与妹妹勾勾小指的承诺, 等来长大了做他最喜欢的全蟹宴。

    后来, 一切美满就似浮云散去。不是因为国仇家恨, 不是因为理想抱负,只是因为父亲移情别恋而已。

    母亲对父亲说,君既无心她便休。如果不是妹妹太小,不放心其留在白云城,那么母亲只会独自离去而再也不会回来。

    临行前,母亲告诉他这世上人的感情很难坚固如初,而只有武功与自己所握有的一切才是真实的,所以让他学会独自一个人坚强。

    叶孤城品着嘴中蟹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勾勾小指的承诺并没有成为谎言,只是与他年少无知时的幻想相差太远。

    后来,父亲是后悔了,后悔到衣带渐宽,后悔到撒手人寰,但早就没有可能破镜重圆。

    “早几年,我曾试着去找你们。母亲曾经提过,她从小在蜀中长大,也说过偏爱边塞风光。可惜,我走过不少地方未曾听闻零星的消息。”

    饭后,叶孤城三言两语说起往事,而看着楼京墨的脸色,他就明白了母亲离开白云城之后再也不提过往。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只要换了生活环境,不再说从前,那么她终究会开始全新的生活。

    楼京墨也是弄明白了前因,晏云本名云晏,云晏嫁入白云城时云家就没旁人了。

    云晏自称是出海避难,谈起家族只道因江湖争斗招致灭门之灾,而她也没打算报仇,只要能安顺渡过余生后继有人就好。

    叶孤城随母习武,他没有想到母亲竟是在十几年前就过世了,在他记忆里母亲的武功很高,完全不似会因为一场风寒而去。

    对此,楼京墨并不认可武功高就能幸免于难,她接手的第一位高手病人林朝英是脾肝俱损,那不是被人攻击受伤而全因自己熬出来的。

    多年前,她将云晏重新封棺入葬时对尸体过一番检查,确定云晏没有中毒症状,准确地说云晏是肺非常不好。

    人易自伤。喜易伤心,怒易伤肝,思易伤脾,忧易伤肺,恐易伤肾。想得开三个字当真不容易,林朝英没轻易做到,云晏也没做到。

    如今回想,云晏十有八.九是前朝皇室遗孤,国破家亡而带着白云会的秘密远逃海外。她本来以为后半生能平静安乐地度过,却在儿女双全时遭遇了丈夫出轨,即便当断则断地离开,但人走了心没有一同决然离开。

    “逝者已矣。”楼京墨只能以此四字安慰叶孤城,“比起缅怀旧日时光,我想城主或该多想一想未来。在你做出选择前,我可以先以示诚意,倘若选择留下一起打开机关盘,则有七成可能使你在剑道一途上走得更远。”

    叶孤城听得城主的这一称呼,似是迎面遇上一阵冷风,将他从回忆里又带回了现实,这是打算把想了一天一夜的决定告之楼京墨。

    既然兄妹两人多年不见,那么就让陌生继续陌生下去,此后是踏上阳关道与独木桥各走各的路。

    不过,剑道两个字让叶孤城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七成可能,能够去追寻更高的剑道。

    这话从绝大多数的江湖人口中说出,叶孤城是连眼都不会眨一眨,能与他谈论剑道的人世间寥寥无几。他此生所执,说穿了就问剑而已,敢于挑战皇权之威是问剑,而希望能与此同时和西门吹雪一战也是问剑。

    赢或输,只有试过才知道。

    生或死,却是没有那么重要。

    叶孤城不会因为多年不见的亲人就改变计划,但如果为了剑道却又另当别论。当下,他信了楼京墨说的七成可能,不是因为生疏的兄妹感情,而是因为之前的一场交战,高手是以实力说话的。

    七成的可能确实不低,但叶孤城也记得清楚,自从他无所事事夜探皇宫,发现了皇上与南王世子长得一模一样,此事已经过去了七年。

    七年里,他与平南王相识而谋事。如今眼看万事俱备,一场大戏就要开幕,临登台却说改变去其他地方,多少总有些说不过去。

    “你来得太不是时候了。”叶孤城说了这一句倏然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客栈外,留下一地清冷的月色。

    王怜花随手取过空杯满上一杯酒,则将这一杯酒缓缓到在了地上。“但愿平南王一路走好。”

    “你还漏了两个人。”楼京墨取过两只酒杯,“这一杯是恭祝金九龄成为替罪羔羊,这一杯是祝南王世子不必成为孤家寡人。”

    不错,两人目送着叶孤城不加解释的离开,知道他绝非一言不合拂袖而去,而是要速战速决解决了平南王府之事。

    距离金九龄夜袭平南王府才刚刚过去两天,而平南王确定了楼京墨人在福州城,如果她继续留在此地,被找麻烦是早晚的事情。

    叶孤城原本只想提出此事他来办,而告诉平南王不要节外生枝,但那都基于两者依旧是合作关系。

    今夜,既然他信了七成的可能追寻剑道的更高境界,那么做出选择就该当断则断终止合作。

    “你!”平南王如有见鬼一般低头愣愣,看向心口插着的一把匕首。匕首是金九龄身上搜出的兵器,而眼前人身着污秽血衣而蓬头垢面,恰似暗牢中金九龄的惨样,只是那张脸却分明是出入王府多年的叶孤城。

    平南王后知后觉到扎心的痛,却完全没了质问的力气,捂住流血心口处倒在了地上。

    叶孤城神色寡淡地看着平南王倒在血泊中,有的事情就是要下手快,不然被追杀的就会是楼京墨了。

    “你很意外?我只是来终止合作,像是我们这种合作,没有可能和平分开的,而只有先下手为强。南王爷大可不必一脸狰狞。好似我怎么胆大到背叛了你。

    南王爷,我不是你的手下,我们的关系仅仅相互利用而已。你可能忘了酒后之言,但我记得非常清楚。你说过福州城的位置很好,恰能把控进出白云城物资多寡。只此一句,你我永远不可能是朋友。”

    平南王怎么也想不起他是否说过这句话,那是明晃晃以白云城威胁叶孤城。即便是有过酒后失言,但叶孤城为何此时反水?

    难道是因为万事俱备了,叶孤城想借着与世子师徒关系,而先除了他这个碍事的,而直接操控他的傻儿子?

    “金九龄发现平南王府有巨宝,心有贪念入府盗窃被擒。两日后,金九龄夜深越狱偶然发现平南王有不臣之心,先下手为强杀之。世子为父报仇带侍卫追杀金九龄,两相缠斗间,世子不幸坠马痴傻,金九龄死在乱箭射杀之中。”

    叶孤城难得多费口舌,给了垂死的平南王一颗定心丸。“看,我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你安心去吧。”

    此时,窗外已经传来了侍卫们的叫喊声,“快,金九龄逃狱了!”“快,禀告王爷与世子。”

    平南王听了瞪大一双眼睛,最后一口气没提上来就死了。至死也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叶孤城怎么会忽然反手一刀完全换了想法。

    “愚不可及。”叶孤城只最后送了平南王这四个字,想来南王世子的剑术上七年如一日毫无精进,正是子肖其父的最好写照。

    幸好。

    叶孤城翻窗而出时,脑中忽而冒出一种庆幸。他的妹妹一点都不蠢,只是找了一朵黑心白莲花。妹妹在喜好上有些口味特别,作为哥哥应该包容理解吧?